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通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在总结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础上,编制此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通过哈尔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查阅,网址为:http://thxxxgk.harbin.gov.cn/col/col12996/index.html。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通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地址:哈尔滨市通河县大通河大街1号,电话:0451-57436731。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开展以来,按照《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哈尔滨市2020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责任分解表》(哈政办发〔2020〕28号)及《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有关工作的通知》(哈政办发〔2020〕31号)等文件要求,我县在政务公开领域着力细化工作部署、加强平台建设、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强化监督保障工作。按照上级文件精神,我县印发了《关于印发通河县2020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责任分解表的通知》及《关于推进通河县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有关工作的通知》,明确目标、职责、任务和分工,细化工作流程。进一步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努力提升政府公信力,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效,切实增强人民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 (一)全面梳理政务公开事项,坚持“应公开,尽公开” 我县组织所属部门及各镇人民政府对照国务院部门制定的国土空间规划、重大建设项目、等26个试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结合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梳理细化权力运行和政务服务每个环节产生的政府信息,形成政府政务公开事项清单。事项梳理坚持“应公开、尽公开”原则。同时,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强用权公开,我县以权责清单为依托,加强权力配置信息公开,及时对外公开权责清单、机构职能;以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为抓手,加强权力运行过程信息公开,凡是直接涉及相对人权益的重大行政决策,都以座谈会、听证会、实地走访等方式听取利益相关方和社会公众意见;以规范性文件为重点,加强政务信息管理。围绕“六稳六保”“优化营商环境”“突发事件应对”“落实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不同方面角度,调动各部门协同配合,不断加强信息公开及制度落实执行。 (二)完善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 我县坚持畅通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完善统一的网络受理平台,提高依申请公开网上办理能力。编制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图,完善接收、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工作制度,规范答复口径、推行标准文本,不断提高答复专业化、法治化水平。 (三)强化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保障措施。 我县明确领导责任,履行政务公开三级责任制,不断配齐配强工作力量,加强日常指导监督和培训,帮助各部门解决实际问题,及时纠正不当行为。按时完成年度报告的编制刊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 第二十条第(一)项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26 | 26 | 95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226 | -18 | 12204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124 | 307 | 8264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2681 | -180 | 1084 | 行政强制 | 191 | -8 | 17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28 | 1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万元) | 政府集中采购 | 82 | 1787.887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自 然 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 他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9 | 0 | 0 | 0 | 0 | 0 | 19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三、 本 年 度 办 理 结 果 | (一)予以公开 | 17 | 0 | 0 | 0 | 0 | 0 | 17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三) 不予 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 无法 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不予 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2 | 0 | 0 | 0 | 0 | 0 | 2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七)总计 | 19 | 0 | 0 | 0 | 0 | 0 | 19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结 果 维 持 | 结 果 纠 正 | 其 他 结 果 | 尚 未 审 结 | 总 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结 果 维 持 | 结 果 纠 正 | 其 他 结 果 | 尚 未 审 结 | 总 计 | 结 果 维 持 | 结 果 纠 正 | 其 他 结 果 | 尚 未 审 结 | 总 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政务公开工作是一项综合性极强的工作,涉及到多部门、多职能、多领域、多信息,由于受客观技术条件和主观素质能力制约,存在对此项工作研究不透、操作起来难度大的现象。政务公开的内容还不够全面,重点不突出。政务公开的形式单一,渠道不畅。部分单位政务公开仍然沿袭传统的办法对外公开信息,使公开的范围不广,影响了公开的效果。政务公开的时效性不够强。个别单位工作时紧时松,在信息生成的20日内没有按照要求及时公开,而是集中到某一个时间段一次性上传,导致信息时效性不强。 下一步,我县会深入加强政务公开学习力度,丰富政务公开方式,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基础设施建设。我们将按照省、市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体制,明确责任,扩大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有序、高效开展,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通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月26号 通河县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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