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与发布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要求,我县在认真总结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础上,编制了此报告。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日期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通过哈尔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目→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专栏→区县(市)政府查阅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通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地址:哈尔滨市通河县大通河大街1号,邮编:150900,电话:0451-57436731。 一、总体情况 2019年,通河县在市政务公开办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条例》,紧紧围绕重点工作、经济社会、民生事业、文教卫生等方面,全力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本着“实事求是、公开透明”的原则,将政务公开与政府各项工作紧密结合。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加快推进政务公开平台标准化规范化。根据基层实际情况,我县利用微信、微博、电视、网络、公示栏等平台和办事大厅、便民服务窗口等场所,多渠道发布政务信息,以便更好的使公众进行查询和获取。切实提升为民服务的水平,有力促进全县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 第二十条第(一)项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19 | 19 | 69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225 | 1 | 10125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123 | 1 | 467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2665 | 16 | 1325 | 行政强制 | 191 | 0 | 4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28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万元) | 政府集中采购 | 1 | 2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自 然 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 他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1 | 1 | 0 | 0 | 0 | 0 | 12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三、 本 年 度 办 理 结 果 | (一)予以公开 | 7 | 1 | 0 | 0 | 0 | 0 | 8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4 | 0 | 0 | 0 | 0 | 0 | 4 | (三) 不予 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 无法 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不予 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七)总计 | 11 | 1 | 0 | 0 | 0 | 0 | 12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通河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四方面: 1.对新修订的《条例》的学习不够深入,系统的学习和规范的培训还不够到位,政府工作人员不能够准确的掌握相关规定内容,公开能力和意识还需进一步加强。 2.政府网站发展还不够优质规范。机构改革涉及的各政府部门,相关信息更新不主动。网络意识形态责任感不强,政府网站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不到位。 3.政务公开的内容还不够全面,重点不突出。政务公开的形式单一,渠道不畅。部分单位政务公开仍然沿袭传统的办法对外公开信息,使公开的范围不广,影响了公开的效果。 4.政务公开的时效性不够强。个别单位工作时紧时松,在信息生成的20日内没有按照要求及时公开,而是集中到某一个时间段一次性上传,导致信息时效性不强。 (二)改进情况 1.深入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条例》,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学习计划和培训内容,加强对执法工作人员的培训,使其准确理解掌握相关规定,切实增强公开意识和能力。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既要在公开数量上有所提升,更要在公开质量上有所优化。 2.探索运用政策简明问答、网络问政、政策进社区等方式,采用图片图表、音频、卡通动漫等多种形式进行解读,真正让群众看得到、能理解。以社会需求为导向,在不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同时,努力做到公开方式的灵活多样。本着规范、实用、简便、易行原则。 3.做好机构改革后政府网站的新建、整合、改版、迁移等工作。机构改革涉及的政府部门要在符合保密要求的前提下,依法公开本机关职责等信息,及时制定更新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继续强化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明确工作职责。通过多种渠道进行宣传,提高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和参与度。在规定的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内,及时发布和更新依法应主动公开的信息,并做好答复依申请公开工作。适时梳理信息公开内容,研究制定完善有关规章制度,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4.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基础设施建设,通过政府网站、电视、微信、微博、广播、公示图版等多种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进行公开,更好地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服务。推进整体协同、响应迅速的政务新媒体矩阵体系建设,统筹推进政务新媒体与政府网站的协同联动、融合发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通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月30日 通河县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
|